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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消费者协会

职 能 简 介

  

    张家口市消协是1986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自成立以来,市消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7项职能,在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宣传法律法规、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开展消费教育、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任务日益艰巨,经费的科学管理使用、办公条件及必备的基础设施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制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的“瓶颈”。如何解决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是当前市消协面临的重大课题。
市消协的组织机构
  市消协实行理事会制,理事会是市消协的最高权力机构。市消协第三届理事会于1995年12月召开,至今已逾10年(按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届任期5年)。第三届理事会聘请名誉会长3人(侯桂兰 、卢永庆、王树常);聘请顾问4人(张垣庆、曹新华、孙世钧、李雪荣)。 会长1人(闫钧);副会长7人(景亮、杨林、王铁林、宇清光、高贵生、王山、佟建东);常务理事31人;理事106人。协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是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李保田),副秘书长1人;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了3个内部职能部门(投诉部、监督宣传部、办公室)。